转让方怎样进行产权转让的内部决策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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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让方内部决策程序包括:
(l)制订企业产权转让方案,转让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符合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》以及配套文件的规定。金融类企业转让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符合《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》以及配套文件的规定。
(2)对转让方案进行充分论证和深入分析,必要时可向专业机构或专家咨询。
(3)对转让方案进行审议,并形成书面决议。国有独资企业的产权转让,应当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。国有独资公司的产权转让,应当由董事会审议;没有设立董事会的,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。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,应当听取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,对职工安置等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。
职工安置安置方案应当包括职工经济补偿或一次性安置费标准,职工社会保险、医疗、养老、失业、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障的接续方式,职工再就业方案等。
(摘自《产权导刊》文章《企业国有产权交易60问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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